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12 生效日期: 2006-06-12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6]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保障无线电信息安全,根据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鲁无发(200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无线电新业务、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增加,已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工业、农业、国防、科研、航空导航、抢险救灾和防范邪教组织干扰破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市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准确、完整、真实的掌握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和台站分布情况,建立一个内容详实、数值准确的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对于提高电磁兼容分析的准确性、可靠性,增强快速查处无线电干扰的能力,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实施无线电台站科学化管理,推动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清理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清理登记的范围
  本次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的范围是威海市辖区内已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按照业务分类如下:
  (一)固定业务: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点对点/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2.6GHzMMDS、无线接入通信系统、短波通信系统。
  (二)陆地移动业务: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集群通信系统、超短波通信系统、无线数据通信系统、无线寻呼通信系统、微功率无线电设备等。
  (三)卫星业务:各类地球站(不包括单收地球站)。
  (四)水上移动业务:遇险和安全系统(不含GMDSS)、全球水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水上自动识别系统(AIS)、VHF调频对讲机、30MHz频段渔船对讲机等。
  (五)航空移动业务:地空语音通信、地空数据通信。
  (六)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无线电信标、仪表着陆系统等。
  (七)无线电定位业务:岸基雷达、港口雷达、船用雷达、天气雷达、水上交通监视雷达等。
  (八)广播业务:AM中波声音广播、AM短波声音广播、FM声音广播、地面数字声音广播、电视广播等。
  (九)业余业务:短波、超短波电台。
  (十)国家规定的其它业务。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本次清理登记工作在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无线电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好我市的清理登记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局、海事局、铁路局等设台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清理登记工作,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认真完成好清理登记任务。公安系统使用国家规划给本系统的频率设置电台,要按规定及时到市无线电管理处办理台站设置手续,领取电台执照;对未按规定办理设台手续的,要抓紧补办。市无线电管理处要联合公安、安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生产、销售市场的检查,重点加大对宾馆酒店、建筑工地、洗浴场所及物业小区等非法设台的查处力度;市交通局、交巡分局要积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切实加强对出租车擅自设置使用车载无线电台的查处取缔。对非法设台和干扰合法无线电业务的,要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清理登记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威海市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和跨市组网台站的清理登记;荣成、文登、乳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无线电台站(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清理登记的除外)的清理登记,重点做好渔业电台、无线电对讲机等摸底排查和清理登记工作。
  四、方法和步骤
  本次清理登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30日前)。制定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
  (二)用户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设台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自查工作。对已领取《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要按有关要求进行正常登记;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设台手续又需要继续使用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无线电管理处补办设台手续后进行登记。根据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台执照》、《无线电台技术资料核定表》及新的《无线电台技术资料表》要求,认真检查和填写台站数据,并将经过清理登记的无线电台资料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市无线电管理处。
  (三)资料整理和监测核实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市无线电管理处要深入设台单位,对各设台单位上报的台站数据进行认真梳理审核,做到人机见面。为保证清理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市无线电管理处要加强对辖区内登记台站的实时监测,将监测数据和上报数据进行对比,避免需清理登记台站的遗漏或重复。对审核无误的无线电台站,将准确数据录入台站资料数据库;对数据不实的台站,必须立即校正台站参数;对台站资料与《无线电台执照》不符的,要限期改正;对多年未缴费的要收回频率;对不配合清理登记工作,未经批准擅自设台、擅自使用频率、擅自更改台站参数及使用不合格发射设备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查处。8月31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无线电管理处。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9月15日前,市无线电管理处对各部门、单位清理登记工作进行评价和初检,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最后将清理登记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汇总上报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10月31日前,配合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对我市清理登记的数据进行检验、统计、分析,对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做好迎接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市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各有关设台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部署,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新制定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结构和技术资料表的要求,在保证数据准确的前提下,圆满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清理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市无线电管理处反映,市无线电管理处要积极协调解决。清理登记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加强频率台站资料的日常管理,对新增设备、变更参数和撤销、停用无线电设备的,要按规定到市无线电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市无线电管理处要及时更新频率台站数据资料,确保无线电台站数据库资料完整、准确,为更加科学地管理频谱资源,更加有效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提供有力的技术依据。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