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办发[2003]36号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提高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导驾驭经济的能力,应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导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正、副局长(主任)。
二、培训内容: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房地产业发展形势与今后的发展走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产权产籍、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等相关专业政策与制度;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十六大精神辅导。
三、培训时间:七月上旬、下旬各一期。
四、培训经费:不收培训费,食宿费用自理。
希望各市房地产管理局将所辖市、县需要参加第一期、第二期培训的人员名单,于四月底前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培训人员登记表
二OO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