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纪[2003]7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今年初,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有关规定(十个不准、三个禁止、三个控制)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加强自律,对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五日 一、领导干部5个不准(包括国有企业5个不准):
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
2、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
3、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
4、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5、不准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国有企业5个不准:
1、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私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三个禁止
1、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用公费旅游;
2、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
3、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
三、三个控制
1、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
2、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
3、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