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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局关于紧急报送水生动物防疫重点渔业市县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7 生效日期: 2005-09-07
发布部门: 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完善落实《全国水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基层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站项目布局,现请你单位协助做好本省(市、区)重点渔业市县的统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渔业市县的主要衡量依据为养殖产量,即必须为本省(市、区)的主产区、优势区。个别特色品种养殖地区,可适当放低标准。

  二、原则上以县(区)级站建设为主,如拟安排或已安排地市级站,其所属的县、区均不再安排。申报时,请将市、县两级分别注明。

  三、各单位须严格按我部下达的控制数申报(另见附表)。2004年、2005年已列入我部计划的项目须列入此次申报范围,个数计算在控制数内。
  请你单位抓紧时间研究,于9月8日16:00前报我局计划处。
  联系人:袁晓初 马晓丽
  联系电话:010—64192931(26)
  传真:010—64192972
  电子邮箱:bofplan@agri.gov.cn

附表(略)

二00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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