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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征集中国和希腊双边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03 生效日期: 2004-08-03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希腊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经双方协商,中国—希腊科技合作混委会第十届会议将于2005年初在中国举行。届时,双方将审议2002-2005年项目的执行情况,讨论和确定2004-2006年的新项目。
  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于2004年11月8日前将第九次会议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新的项目建议函报我司。项目申报表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上下载。

科学技术部
二○○四年八月三日

附:中国和希腊双边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2004-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希腊发展部研究与技术总秘书处在2004至2006年双边科技合作计划框架下,征求大学、研究机构及企业提交研究与技术项目建议书。提交项目建议书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11月8日。
  优先研究领域
  本次项目征集的研究领域如下:
  1、农业生物技术
  2、可再生能源
  3、信息和通讯技术
  4、环境技术及设计
  5、地球物理学及地震学
  6、气象学
  评估标准
  项目建议书应有明确范围并以合作双方共同兴趣为基础。
  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标准根据以下几点:
  1)项目的科学质量和提出项目建议书团队的研究经验。
  2)创新特点,原创性和项目建议的综合描述。
  3)所建议的方法的适宜性。
  4)与合作方的合作和特殊的科研团队。
  5)双方预期的利益。
  项目建议的最终遴选将由中希科技合作混委会参考双方评估意见作出。
  项目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适用费用
  1.科学家交流
  1.1希方资助
  A)希方科学家访华旅费
  B)中方科学家访希的生活津贴
  -短期访问(1-10天)90欧元/每日
  -长期访问(1-3个月)910欧元/每月
  C)中方科学家为执行合作项目所必要的国内旅行成本费。
  1.2中方资助
  A)中方科学家访希旅费
  B)希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津贴
  C)希方科学家为执行合作项目所必要的国内旅行成本费
  2、可选择性的给予参与双边项目的希方年轻科学家奖学金
  3、消耗品
  4、小型设备
  5、出版物
  提交项目建议书指南
  项目建议书应使用希腊发展部研究与技术总秘书处(G.S.R.T)国际研究与技术合作司和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所发的有关申请表。在2004年11月8日12:00时以前希方项目负责人应向G.S.R.T协议服务办公室(004号办公室)提交三份项目建议书及研究人员简历,或者在2004年11月8日前将项目建议书密封邮寄给该办公室。
  中方项目负责人应将三份项目建议书提交给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请注意只有联合提交项目建议书才可得到评估。
  如需要更多信息和申请表,请联系:
  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5号100862
  中方联系人:陈霖豪
  电话:58881351传真:58881354
  e-mail:chenlh@mail.most.gov.cn
  希腊:发展部研究与技术总秘书处
  国际研究和技术合作理事会双边关系部
  地址:14-18,MessoghionAve.,11510Athens(雅典)
  希方联系人:Mrs.AlexandraKatsouri
  电话:0030-210-7711519
  e-mail:akats@gsrt.gr
  或Mrs.M.Floratou
  电话:0030-210-7458099
  传真:0030-210-7714153
  E-mail:mflo@gsrt.gr
  网址:www.gsrt.gr
附件2.项目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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