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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地方科技外事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6 生效日期: 2002-12-16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推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支持和引导地方国际科技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我司定于二〇〇三年二月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地方科技外事工作座谈会',研究探讨新时期地方国际科技合作的新任务、新思路、新对策。现将本次座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二〇〇三年二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会期两天。具有报到时间和地点以及其它事项将由厦门市科技局另行通知。
  二、会议代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主管外事工作负责人、国际合作处(外事处)负责人、国际科技交流中心负责人各一名。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及各处负责人。中国科技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协会负责人等。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三、会议议题: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分析新时期地方国际科技合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问题,提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办法和建议。
  各地区代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思考以下问题,以便在座谈会上进行讨论。1、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什么重大问题需要通过科技工作来解决?2、以上重大问题中的哪些需要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来解决?
  四、会议议程:
  二月十八日上午:科技部部领导讲话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于鹰司长做主题讲话
  二月十八日下午:分组讨论
  二月十九日上午:分组讨论
  二月十九日下午:各组组长就分组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发言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于鹰司长做议会总结
  五、会议交流材料:
  请各省市根据本次会议议题和思考问题准备会议交流材料。交流材料不宜过长,可就某一议题或具体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请各单位将交流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于二〇〇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发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计划处。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张 健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十五号 邮编:100862
电话:010-68579099 转真:010-68512594
电子邮件地址:zhangj@mail.most.gov.cn。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地方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情况调查表
科技部于2002年5月13日下发了关于建议地方设立“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国科办外字[2002]47号),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参照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设立本地区“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为全面了解各地设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或专项基金情况,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本调查表。                                   
填表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本地区是否已设立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或基金
计划或基金名称
设立年份
地方政府支持经费额/年份
支持国际合作项目数/年份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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