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信清函[2003]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已将《关于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积分活动备案的报告》(中国联通计财字[2003]518号)报我部备案,特此通知。
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积分方案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后执行。
附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积分活动备案的报告》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积分活动备案的报告
中国联通计财字[2003]518号
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清算司:
近年来中国联通各项优质的电信服务越来越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与此同时,用户也对通信业务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别是大量集团用户提出,在需要一种便捷、高效、经济的移动通信方式为其解决通信问题的同时,也应给予集团用户客户积分优惠。为了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满足集团用户的需要,我公司计划移动集团用户实行积分。
中国联通移动业务集团用户基本通话费执行国家标准资费;对移动集团用户之间的本地通话费、国内漫游费和长途通话费实行积分回馈,由各地根据集团用户规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积分回馈标准;移动集团用户发生国际漫游时,按普通用户资费标准收费,不进行积分。
各省分公司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的,需将积分方案向当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备案后实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