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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集团用户各分活动备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5 生效日期: 2003-09-15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信清函[2003]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已将《关于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积分活动备案的报告》(中国联通计财字[2003]518号)报我部备案,特此通知。
  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积分方案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后执行。
附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积分活动备案的报告》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积分活动备案的报告
中国联通计财字[2003]518号
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清算司:
近年来中国联通各项优质的电信服务越来越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与此同时,用户也对通信业务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别是大量集团用户提出,在需要一种便捷、高效、经济的移动通信方式为其解决通信问题的同时,也应给予集团用户客户积分优惠。为了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满足集团用户的需要,我公司计划移动集团用户实行积分。
中国联通移动业务集团用户基本通话费执行国家标准资费;对移动集团用户之间的本地通话费、国内漫游费和长途通话费实行积分回馈,由各地根据集团用户规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积分回馈标准;移动集团用户发生国际漫游时,按普通用户资费标准收费,不进行积分。
各省分公司开展移动集团用户的,需将积分方案向当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备案后实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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