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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网站“市民论坛”网上回复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0 生效日期: 2005-01-10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政办发[200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体现市政府网站“市民论坛”栏目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献计献策、共求发展的宗旨,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市民论坛”网上答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网上回复的主体。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关于网上回复的对象。为市政府网站“市民论坛”栏目中市民提出的有关宿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及投诉。
  三、关于网上回复的时限。为群众上网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四、关于“网上回复”的操作程序。各单位均要有专人每天登陆市政府网站“市民论坛“栏目(市政府网址www.su-zhou.gov.cn),进行浏览、搜索,发现涉及到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以单位名义在“市民论坛”回音壁内作出答复。对确需延长办理时日的贴子,有关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网作出说明,最长办理时限不超过15天。
  五、关于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的获取和保管。各单位登陆“市民论坛”回音壁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市信息中心联系获取(联系人:郑惠远,电话3080420),开通后请及时更改密码,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将发布信息的帐号及密码泄露。
  六、关于网上回复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民论坛”网上回复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市政府办和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超过三个工作日未作出回复的贴子,由市信息办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对超过一周未办理并未作说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信息办每个季度对各部门网上回复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以市政府办名义在网上进行通报。年终对于领导重视、回复及时准确的单位将给予表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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