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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浅圆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9 生效日期: 2003-09-29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行政管理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浅圆仓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培训班的通知》(国粮办管[2003]157号),拟于10月中旬在西安市举办浅圆仓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3年10月14日—10月17日,10月13日报到。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警苑双龙大饭店(西安市未央路95号),电话:029-6227669。乘车路线:见附件2。

  二、其他事项 
  (一)因故未能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有关人员继续参加第二期培训。 
  (二)参加第二期培训班尚未报名的有关单位,请于10月9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人:郭曙光 沈红 
  电话:010—66094165 传真:010—66094382 
  E-mail:pxch4165@sina.vip.com

附:1.浅圆仓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第二期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略)
  2. 乘车路线(略)

 
      
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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