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气人函〔2004〕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根据我局职称评审工作安排,2004年度正研级职称评审会议于11月20日左右在北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凡申报评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气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气人函(2004)240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参加正研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应依据《评审条件》,向所在司局级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评审条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以后的工作程序。
(三)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将申报人提供的主要成果材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司局级单位可以采取如下三种形式之一进行推荐:
1.经同行专家审议后进行推荐。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从中国气象局人事教育司提供的正研级职称评审同行专家库(附件1)中遴选五名同行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议,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审议意见表》(附件2)。经3名及以上同行专家审议为'符合'者视为审议通过,然后由所在司局级单位进行推荐。
2.属于《评审条件》中规定的优秀年轻科技骨干(破格申报条件六(二))破格申报的,必须经过5名以上(其中部门外2名以上)著名同行专家(院士或博士生导师)推荐,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著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3),推荐意见应说明被推荐人在何领域表现出了突出的发展潜力。然后由所在司局级单位进行推荐。
3.经副研级评委会审议后进行推荐。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将申报人材料提交副研级评委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评委人数不得少于规定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并进行投票表决。若获'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委员半数者,视为审议通过,并填写《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意见表》(附件4),然后由所在司局级单位进行推荐。
(五)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人的整套材料报送正研级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2004年正研级评审工作中继续使用完善后的《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录入系统》(以下简称'《职称录入系统》',软件及说明书将在近期通过notes下发),《职称录入系统》涵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技术工作总结等方面内容。申报人需在《职称录入系统》中录入本人的有关资料信息,经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生成上报数据文件,通过notes统一报到正研级评委会办公室。
(二)纸制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技术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材料一式3份,可通过《职称录入系统》打印。
2.相应申报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6)45份,可通过《职称录入系统》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审议意见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著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或《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意见表》一式3份。
4.《司局级单位推荐意见》一式3份。
5.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证明复印件,学历、资历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3份。
6.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3-5篇,并复印一式3份;若有论著,要提供1部论著。对于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应注明核心期刊的级别(核心期刊的确定及期刊名录见附件7)。被SCI、SCIE、EI、ISTP(特邀)收录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一律要求提供司局级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相关单位的检索证明,待发表的文章要提供录用证明,否则不予承认。
纸制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分为研究员、业务技术正高工和科技管理正高工三种,须根据选择的申报系列填写,并要双面打印或复印。
四、关于申报专业和系列问题
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性质,选择相应专业和职称系列。
(一)专业选择。申报人根据本人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技术报告情况,可在'天气、气候与气象服务'、'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综合探测技术'、'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电子信息技术与通讯'以及'气象科技管理'等六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应的专业进行评审,并参加所在的专业组答辩。
(二)资格系列的选择。评审系列应根据现工作岗位申报,其中'一院八所'的科学研究岗位人员和国家级主要业务单位研究型岗位人员应申报研究员系列。转系列评审者,必须说明原因。
五、关于答辩问题
答辩分自我陈述和考核答辩两部分,具体程序为:
(一)自我陈述。申报人针对相应的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用PowerPoint幻灯片作自任副研级职务以来的工作报告,时间为20分钟;
(二)考核答辩。由专业组成员围绕申报人的工作报告和有关材料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提问与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人回答问题要简明、切题,如含糊、拖沓、不切题意,主持人有权终止其回答。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问题。评审费原则上由申报人自理,标准是每人400元。参加答辩的人员在报到时交纳。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务必于10月25日前,按有关规定将本单位推荐参加正研级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司人才工作处,电子版材料(由《职称录入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答辩人员答辩时用的PowerPoint文件)可以通过Notes传给郑欧、李昌兴。
七、本文件下发后,过去已有文件如果与此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正研级职称评审同行专家库(2004)及其说明(略)
2.《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审议意见表》(略)
3.《专业技术职务著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略)
4.《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意见表》(略)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略)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及填写说明(略)
7.核心期刊(2004版)的确定及期刊名录(略)
中国气象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