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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9 生效日期: 2005-11-09
发布部门: 人事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人厅发〔2005〕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根据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商务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10060国际商务专业知识10060业务外语科目: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考试成绩通知书外销员外经贸综合业务10060外经贸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法语的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均为)1006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20日前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人员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附表略)。

人事部办公厅
200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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