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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4 生效日期: 2005-03-24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蚌政办[200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5)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为摸清我市2000年以来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对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安排有关调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新城区管委会应成立相应机构。抽样调查抽中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和社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及时解决抽样调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各调查机构要做好调查人员选调培训工作,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选调公安户籍民警、中小学教师、离退休人员或从社会临时招聘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协助完成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四、抓紧安排落实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地调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开支,精打细算,以保证我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乔宝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高(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姬梅田(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马祖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新民(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王莉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健清(市民政局副局长)
  姜和龙(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连龙(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连龙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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