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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2003年度专利金奖和优秀奖获得者予以表彰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16 生效日期: 2004-04-16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4]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数量与质量,我市组织实施了2003年度专利奖项的评审工作。经天津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2003年度天津市专利金奖5项,天津市专利优秀奖10项。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我市拥有专利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评选出的《磺酰脲类化合物及其除草用途》等5项天津市专利金奖、《屏膜控制电缆及其制造工艺》等10项天津市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李正名等60位发明人(设计人)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总要求,大力推动我市专利技术产业化,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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