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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研讨学习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11 生效日期: 2004-10-11
发布部门: 交通部水运司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河航道通航(跨河)工程的管理,保证内河航道的正常通航,提高航道的综合经济效益,我部组织长江航道局等单位在《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已于2004年3月1日由建设部发布,并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便于工程建设和管理各方正确使用本标准,根据《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司拟于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上半年组织3期《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研讨学习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学习的目的和意义
  《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颁布实施十余年来,对内河航道的建设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水运事业的不断发展,内河船型、船队和运输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和过河建筑物的建设也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要求,我部组织长江航道局等单位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是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总结和借鉴国内外通航技术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并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专题研究修订而成,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和补充了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航道、船闸、过河建筑物、通航水位等技术内容。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作为内河水运方面的基础性技术标准,对确定航道尺度、船闸规模、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等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标准涉及内容丰富,涉及行业面广,因此有必要对从事有关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宣贯和培训,通过研讨学习使学员能达到全面正确理解标准的内容,准确把握标准的各项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正确使用标准并协调处理好内河航道建设的有关问题,以适应内河通航标准化和现代化的要求,适应水运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研讨学习的主要内容
  ㈠、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基本情况介绍。
  ㈡、宣讲的主要内容:
  第一讲 《内河通航标准》及其修订综述
  1 概述
  2 《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执行情况
  3 《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的修订
  4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5 贯彻《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应做的工作
  第二讲 内河代表船型、船队
  1 各等级航道代表船型、船队尺度研究的意义
  2 我国内河货船、船队运输现状及发展趋势
  3 各等级航道代表船型研究的原则
  4 代表船型研究的内容及技术经济分析方法
  5 各等级航道代表船型的确定
  第三讲 航道等级、尺度与通航水流条件
  1 航道等级划分
  2 航道尺度
  3 航道尺度确定中的几个问题
  4 通航水流条件
  第四讲 船闸规模、尺度与布置
  1 我国船闸简介
  2 船闸规模和尺度
  3 船闸工程布置
  4 船闸通航水流条件
  5 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五讲 过河建筑物的选址、布置与安全保障
  1 过河建筑物的分类与现状
  2 过河建筑物的选址
  3 过河建筑的布置
  4 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讲 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
  1 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修订背景的有关说明
  2 通航净宽尺度的专题研究
  3 本标准采用的通航净空尺度
  4 同时通航海轮河段通航净空尺度的确定
  第七讲 设计通航水位
  1 基本概念与要求
  2 天然河湖的设计通航水位
  3 运河和渠道的设计通航水位
  4 枢纽上下游通航水位
  ㈢、有关调研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介绍。
  ㈣、针对宣讲内容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研讨和答疑。

  三、主讲人员
  李永恒(交通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副处长)
  荣天富(长江航道局,教授级高工,标准编写组技术顾问)
  刘书伦(交通部三峡办,教授级高工,标准编写组成员)
  汪厚琏(长江航道局,教授级高工,标准编写组组长)
  汤唯一(交通部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标准编写组成员)

  四、研讨学习班举办时间和地点
  每期研讨学习时间为4天,各期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期,2004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第二期,2005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
  第三期,2005年5月,黑龙江哈尔滨市

  五、培训组织
  本标准的研讨学习工作由我司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内河航道分会进行,每期研讨学习班完成后,将为参加人员颁发由交通部水运司印制的标准培训证。研讨学习班的具体组织工作由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内河航道分会负责,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邮编:430010,联系人:孟平原、卢大萍,联系电话:027-82767691(传真),Email:CJHYYJ@163.com。

  六、请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内河航道分会在研讨学习过程中注重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并注意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主讲人员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讲义》及参考资料的编写和出版工作,并请于2004年11月20日前完成。
  3、根据报名情况,认真做好每一期研讨学习班的具体组织工作,并发文通知每一期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4、根据每一期的具体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每一期的经费预算,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5、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报送我司。

  七、参加人员及报名方法
  本次研讨学习班的参加人员主要为从事航道规划、科研、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有关人员,海事安全管理人员,港口及船舶运输管理人员,铁道、公路、水利和水电等方面的有关人员。请各有关单位重视和支持《内河通航标准》的研讨学习工作,积极选派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标准研讨学习班,并认真填写“标准研讨学习班报名表”(见附件,下载网址:www.moc.gov.cn),于2004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内河航道分会。

附件:标准研讨学习班报名表。

交通部水运司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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