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关于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12 生效日期: 2006-09-12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我国标准化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充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推动标准化领域的科技进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设立'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标准化领域的全国性奖项,今年将举办首届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截止2006年9月1日,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备案并已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地方标准项目、企业标准项目。
  (二)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包括ISO、IEC、ITU及其他认可的国际组织)采纳且已经批准发布为国际标准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有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纳入技术标准并创造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标准项目;
  (二)关键技术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并创造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标准项目;
  (三)有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形成生产力、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励项目申报书》;
  (二)正式标准文本;
  (三)标准审定结论表或其它视同鉴定的证明文件;
  (四)关于标准项目创新和效益的证明材料;
  (五)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七)其它有关证明。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择优推荐2-3项申报项目,报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所,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申报项目报至标准委对口专业部;
  (二)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报送推荐部门。
  (三)申报单位须将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同时报送推荐部门,电子版内容须与《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励项目申报书》内容一致。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计)。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088
  联系人:谷艳君,王欢
  电 话:010-58811724,010-58811727
  传 真: 010-58811746
  电子邮箱:guyj@cnis.gov.cn;wanghuan@cnis.gov.cn
附件: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励项目申报书》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