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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评选表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3 生效日期: 2005-11-23
发布部门: 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布文号: 劳社鉴发[200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其统计数据反映了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情况,同时也是对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的评价。从1996年以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我们正式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制度,在广大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者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为职业技能鉴定的决策机构提供了大量坚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为此,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工作,思想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能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统计的要求,完整、准确、准时填报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数据的省、市、自治区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计人员。

  二、评选方法
  采用由省、市、自治区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推荐,部鉴定中心统一评选的方式进行。
  1、各省、市、自治区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员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见附表),并于2005年12月20日前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处。
  2、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2005年12月31日前,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评选。

  三、推荐名额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推荐2名候选人。
  2、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推荐2名候选人。

  四、表彰形式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在“二OO五年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通报全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娟
  电 话:84661104

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从事鉴定工作时间 从事统计工作时间 备注
1
2
    填报时间: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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