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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第二次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0 生效日期: 2004-10-20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烟办综[2004]107号
浙江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黑龙江山东安徽广东云南广西福建河北陕西、深圳、贵州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物资部门,公安厅(局)治安(经侦)总队:
  为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公安部在浙江嘉兴组织召开的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继续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卷烟打假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司经商公安部治安局同意定于10月下旬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第二次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10月26日报到,10月27日开会,会期一天。
  2.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稻香楼宾馆。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有关省(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处长(稽查总队长),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物资部门负责人,公安厅(局)治安(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请烟草部门代为通知);各卷烟纸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各限1人,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1.卷烟纸生产企业汇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2.通报第一阶段检查、监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第二阶段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抵达航班(车次)时间于10月25日前报会务组。
  2.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收费450元。
  联系人及电话: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
  田卫宏:0551—3412033—80298,13905692059;
  周小群:0551—3424916,13909696567;
  廖春华:0551—3424916,13605517055;
  传真:0551—3420189。
  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司:方建:010—63605733。
  公安部治安局:许成磊:010—65204125。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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