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2005〕41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铁道部的安排,渝怀铁路将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对口验交和重载列车运行动态交验,2006年上半年全线投入运营。为适应渝怀铁路建设、运营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渝怀铁路沿线车站规划及建设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渝怀铁路建设,认真做好铁路火车站区域的控制性规划,把火车站和有关配套工程建设当成事关本区县(自治县)的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渝怀铁路沿线各火车站站前广场、站前道路、管网与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在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实施时间等方面要与铁路建设、设计单位加强衔接,协调好地方工程与铁路工程相互间的关系,各负其责,维护好铁路站房主体工程和有关设施的安全。根据新颁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地方有关工程在铁路征地范围内的,地方人民政府或业主应按规定将实施方案报送成都铁路局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三、渝怀铁路沿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划要求加强对站前交通集结区域的控制和管理,严格火车站区域土地报批和建房报批,坚决遏制乱占乱建现象。
四、针对目前渝怀铁路沿线部分火车站站前区域存在的侵占规划用地和铁路用地、“三无”建房问题突出的情况,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一次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和矛盾,确保渝怀铁路按时建成通车。
二○○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