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5]95号
天津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瑞景奥林匹克花园一期三标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在红桥区瑞景居住区承建的奥林匹克花园一期三标段45329建筑平方米住房的建设成本发生变化,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其销售价格由3300元调整为3780元。你公司可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单套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你公司填报的备案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市物价局《关于瑞景奥林匹克花园一期三标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津价房地[2003]314号)同时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