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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渝北区鸳鸯街道行政区域新增设翠云街道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7 生效日期: 2005-12-27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271号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鸳鸯街道行政区域设立翠云街道的请示》(渝北府文(2005)81号)收悉。为有利于加快北部新区经开园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渝北区鸳鸯街道行政区域,新增设翠云街道。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鸳鸯街道管辖原黄茅坪、岚峰、黄桥、花沟、葫芦5个村委会;原庙沟村6、7、8组及1、5组部分土地;原长岭村1、2、3、4、5、12组及6、7、9组部分土地;原南山村1、3、8、9组部分土地和丹鹤、白鹭2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9.88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龙帆路。
  新增设的翠云街道管辖原花朝、字藏、桐岩、龙游、石棺5个村委会;原庙沟村2、3、4、9组及1、5组部分土地;原长岭村8、10、11组及6、7、9组部分土地;原南山村2、4、5、6、7组及1、3、8、9组部分土地和南山、长福路2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9.1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长福西路。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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