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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组织举办2004年度第三期《烤烟》国家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9 生效日期: 2004-11-29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组织举办2004年度〈烤烟〉国家标准技术培训班的通知》(国烟办培[2004]27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国家局办公室决定于12月中旬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技术培训中心举办2004年度第三期《烤烟》国家标准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烟叶产区的省级局烟叶处(公司)、重点及非重点卷烟生产企业以及32个烟叶重点产区(分公司)各派1名负责收购和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的技术骨干参加本期技术培训。请各省级局(公司)和各中烟工业公司通知有关单位派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及会务工作
  本期培训班的举办时间从12月14日到19日,为期6天,培训的课程安排同国烟办培[2004]27号文件的附件2中的“《烤烟》国家标准培训班课程表(普通班)”。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13日到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技术培训中心报到,并请提前将抵达的车次或航班提前通知负责会务工作的人员,联系人:王正波,联系电话:(0371)5857006,手机:13503815538;传真:(0371)5712043。
  三、培训教师
  本期培训班邀请以下人员作为培训教师:
  王龙宪  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刘奕平  福建中烟工业公司
  郑 江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
  甄焕菊  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技术培训中心
  李 明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汤若云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邀请冯国桢同志作为技术顾问。
  请各位培训教师于12月10日到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技术培训中心报到。
  四、参加培训学员的食宿费、培训费为200元/人·天。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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