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合发〔2006〕5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43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执行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评,结合省对我市的考评结果,经综合评比,依据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奖励
(一)先进县(区)奖(11个)
授予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先进县”称号,各奖励人民币6万元;授予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政务文化新区“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区”称号,4个城区各奖励人民币4万元,3个开发区和政务新区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先进乡镇(工业园)奖(17个)
授予解集乡、六家畈镇、撮镇镇、龙塘乡、青龙乡、南岗镇、聚星乡(原)、三河镇、袁店乡(原)、南分路乡(原)、三十头乡、庄墓镇、大圩乡、三十岗乡、井岗镇、七里塘镇“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授予瑶海工业园“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业园”称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进步奖(4个)
授予梁园镇、响导乡、上派镇、造甲乡“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先进街道(社区)奖(13个)
授予宁国路街道、巢湖路街道,西园街道、稻香村街道、双岗街道、亳州路街道、益民街道、三里街街道、铜陵路街道、大通路街道,长淮街道、荷叶地街道 “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街道”称号,授予莲花社区“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特别奖(3个)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获得省200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先进奖”,同时,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
(六)单项奖(5个)
包河区、新站试验区被中宣部等十部委评为“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奖励包河区人民币2万元、新站区人民币1万元;蜀山区计生服务中心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药具工作先进集体”,奖励人民币1万元;包河区计生协会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1万元;肥东县计生服务站被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七)综合治理奖(3个)
授予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表扬
2005年度市直机关、系统、团体和事业单位未出现政策外生育,均予以通报表扬。
三、处罚
(一)市重点管理乡镇(3个)
肥东县张集乡、肥西县四合乡(原)、长丰县义井乡,对以上3个乡实行“一票否决”。
(二)市重点帮助乡镇(5个)
肥东县复兴乡、广兴乡、肥西县新仓镇(原)、官亭镇、长丰县吴山镇,以上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当年不得提拔、调动、评优。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