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发改运行[2004]2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旅行需要,同时兼顾货物运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商有关部门,2005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原则
据预测,2005年春运期间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19.7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4%。其中:铁路1.45亿人次,增长3.5%;道路17.9亿人次,增长3.5%;水运2700万人次,与上年持平;民航1260万人次,增长12.5%。为了确保旅客运输需要,同时做到兼顾货物运输,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抓好抓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经委(经贸委、发改委)、铁道、交通、民航、城建、公安、劳动保障、旅游、工商、教育、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各地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的办公室设在经委(经贸委、发改委)或综合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各运输部门应根据行业(系统)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行业(系统)的春节运输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三、合理安排运力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2005年春运旅客特别是学生和民工客流的特点,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适时加开车船、飞机,增加班次、增辟线路,满足旅客需要。对运输工具所需的油料要保证供应。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以应对气候异常等情况发生。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重点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两节”、“两会”期间市场供应和工农业生产平稳有序。
四、强化安全工作
当前运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事故或事故征兆时有发生。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春运开始前,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春运中,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的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船、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在继续抓好制止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防范高等级公路上货车超载现象,确保国道、省道畅通。
各地政府要加强治安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各类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旅行。
五、防控疾病流行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因此,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六、提高服务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服务水平。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送票上门,提供服务和监督电话,及时发布运输信息,提高服务质量。各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查验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
春运期间,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春运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2005年春运工作总结,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二00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