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淮府〔2006〕3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4)72号)要求,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加快主导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主题,创建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标准化示范基地,一批农产品获得了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全市农产品质量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为加快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农业标准化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一五”时期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为目标,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大力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培育名牌农产品,积极发展出口农产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实施”的方针,建立适应我市农业发展的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为全市农村经济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主要工作目标: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化“5118”工程,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建立一批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实现主要农产品基本依照标准生产、加工、贮存、销售,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培植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名牌农产品。建设25-30个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省级以上6-8个。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
坚持采标、制标和贯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农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外农产品标准,配套制订市级以上农业地方标准50项,基本形成主导产品和特色产品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
1.制订与淮南市地理环境相适应的优质粮标准体系,开展粮油精深加工研究,制定发布免淘米、营养强化米、食品专用粉、营养强化粉等系列地方标准,提高淮南市米面产品总体质量水平。
2.建立完善蔬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系列标准,使蔬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淮南白兰集团等龙头企业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推进蔬菜产品出口。
3.加快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淮南市渔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加快渔业行业标准和水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加快淮南市江黄颡鱼等特色鱼类科技成果标准化转化速度,切实强化标准在渔业养殖新技术向生产力转化过程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新技术推广运用。
4.加快制定我市畜牧产品标准化生产及操作技术规程,重点制定完善淮南鸡和奶牛等生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生产,确保畜产品的优质安全。
5.制定淮南八公山豆制品系列标准,增加豆制品标准中的营养指标,提高标准科技含量和卫生质量水平,满足加工户统一标准分户生产需要。
(二)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和示范力度。
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做大做强。做大就是要扩大示范区数量,做强就是要提高示范区的绩效。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监督与管理,通过“公司+基地+标准+农户”、“公司+中介组织+标准+农户”等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确保示范区标准体系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按照标准体系配套适用,产地环境无污染,基础设施科学合理,生产过程标准化,生产记录档案齐全,全程服务配套规范,龙头企业带动有力,产品安全优质高效,经济效益明显,农民增收幅度大的总体要求,围绕淮南市五大优势主导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选择规模种养殖条件、农业生态环境较好,无工业“三废”污染的集中产地。推进名特优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主要名特优农产品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1.大力推进优质粮标准化生产。推广优良品种和适用栽培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单产和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逐步实现全过程质量安全标准管理。到2010年力争建立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水稻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100万亩;无公害花生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5万亩;高蛋白专用原料大豆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10万亩。
2.按照蔬菜生产的“科学规划、区域布局、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要求,严格执行蔬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实现蔬菜的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优质化、专业化生产。到2010年力争建立特色蔬菜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20万亩;早熟草莓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2万亩;食用菌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3000亩。
3.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通过建设现代畜禽水产良种繁育标准体系提高优质畜产品和水产品比重。以标准化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为重点,以千家万户标准化养殖为基础,着力推进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实现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发展。到2010年力争实现生猪、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率40%、家禽标准化养殖率70%;奶牛标准化养殖率90%;建设水产标准化养殖基地4万亩,带动农户3000户。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国家和行业清理先行食品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表的要求,制修订一批食品安全急需的地方标准。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采取多种形式,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设省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区域农产品检测分中心。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等单位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逐步形成市级、区域性、批发市场和产地及社会等各类检测机构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抓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市场监管的需要。
(四)加快推进认证制度,积极创建农业品牌。
农业标准化是实施认证和培育品牌的技术依据和必要途径。要积极推进认证制度,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单位和经济合作组织等开展GAP(农业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1、ISO14000等标准体系认证,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出口。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整体建设,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步伐,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要抓住时机,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实施标准化种植(养殖)、标准化加工,全力推进我市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力争有更多的优质农产品成为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和名牌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标准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各县(区)要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的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标准化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发挥市农业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牵头做好农业标准化的规划和实施、农业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和宣传贯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组织申报、评审和建设的指导及协调,并对农副加工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农业部门要发挥农业标准化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农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管理、生产技术指导、品种引进改良、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商、粮食、卫生、环保、科技和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在项目和经费的安排上要向农业标准化工作倾斜。
(二)加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开展各项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完成示范内容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报请上级部门取消该示范区。同时也要加大对农用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流入,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五种有机磷农药在市场上流通,确保农业投入品的生产使用安全。
(三)完善奖励制度。为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市政府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奖励。由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奖励的具体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大力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切实搞好农业标准化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标准化基本知识,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农业企业经营人员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广大农民和生产经营者标准意识,进一步促进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懂农业技术,又懂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服务队伍,提高农业标准化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种养大户中的普及程度,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使农业标准化走进社会,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