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6]83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大杨石组团D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大杨石组团D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渝中区大坪街道和高新区渝州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东至宇达卫生技术研究所、重庆红光中学和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科城花园,南以渝州路为界,西以规划石油路为界,北以九坑子路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商业、居住、教育科研为主。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209.75公顷(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居住用地54.02公顷、工业用地0.7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90.22公顷、仓储用地1.8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1.4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86公顷、绿化用地4.38公顷、特殊用地26.24公顷;规划总人口为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强化城市功能,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合理布局用地,提高国有土地使用价值;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及步行系统,合理确定标高,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道路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以商业、居住、教育科研为主的城市综合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