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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 2003-12-29
发布部门: 审计署
发布文号:

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局: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字[2003]15号文件通知,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项目申报所需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中心的网站下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中心网址:http://www.sinoss.net)。请申报单位于2004年1月15日前将申请书报送审计署科研所,由我所统一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
  联系人:韩乃志
  电话:010-64059248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字[2003]15号文件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4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己于12月15日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信息中心网站上发布,同时在《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申报公告。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4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以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各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发展。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2004年度《课题指南》中的基础研究条目有些附简短的文字说明,申报者可据以设计具体题目: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也可申报自选项目。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号的课题)要求申报者按题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

  四、跨学科的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的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如“企业管理”可放到“管理经济学”中等)。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对。

  五、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以下要求:
  1、今年实行通讯初评的学科将在去年11个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学、体育学〉的基础上,视实际申报情况适当扩大范围。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各科研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不要追求申报数量。
  4、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
  以上要求请认真传达到申请者本人。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本通知五条2款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中心的网站下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址:http://ww.npopsstn.gov-cn: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中心网址:http://www.sinoss.net),或向受理单位索取。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部。

  八、报送我部的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

  九、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仍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平均资助强度重点项目12万元,一般项目7万元,青年项目5.5万元。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规定的资助额度合理预算研究经费。

  十、本年度在世界历史、外国文学两个学科试行“后期资助”项目评审,申请的具体方法可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

  十一、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每项150元,一般和青年项目每项100元。

  十二、因为春节和放假时间安排问题,中央党校科研部集中受理申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从2003年12月15日到2004年1月16日:二是从2004年2月15日至2004年2月20日。请各单位务必于2004年2月20日之前将申请书报送我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科研部主楼3102房间
  联系人李:李怀义高延斌任小香
  联系电话:62805183(O)62806094(O)

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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