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机科〔2006〕76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省、直辖市)、青岛、大连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总结2006年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情况,请你局(办)抓紧做好本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统计表格式见附件),总结报告要着重分析总结今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请在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统计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司科教质量处。
联系人:王甲云
电 话:010-64192873 传 真:010-64192863
E-mail: njhkjc@agri.gov.cn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省(区、市)保护性耕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总个数 |
2006年 |
资金投入 |
培训宣传 |
2006年机具拥有量 | |||||||
技术培训班(次) |
培训人数(人次) |
印发宣传资料 |
免耕 |
其它保护性耕作机具 | |||||||
中央资金 |
地方配套 |
自筹 |
技术人员 |
农民 | |||||||
国家级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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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示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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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①统计年限为2006年;
②表中除“2006年实施总面积”和“2006年机具拥有量”两项为2006年当年实际发生数外,其余各项均为历年累计数;
③“2006年实施总面积”按地块统计,一年两熟地区只有一季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地块,不应计入实施总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