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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建设局、省属监理企业、驻云南中央直属监理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进一步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据库管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动态监管,根据建设部《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的要求,我厅将于5月开始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与条件
(一)换证范围
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范围为: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换证条件
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满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其他注册条件。
二、换证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www.cein.gov.cn),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换证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并将换证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换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换证申报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报送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三)州市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预审,再报送省厅。
三、换证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换证申报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
(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所有原件经省厅核验后即退还企业)
四、换证工作计划安排
此次换证工作按计划分三批进行,从2006年5月10日起,到2007年3月31日 止。
(一) 第一批换证时间:申请人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发证日期在2002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加第一批换证。我厅受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二)第二批换证时间:申请人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的,参加第二批换证。我厅受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
(三)第三批换证时间:申请人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的,参加第三批换证。我厅受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每人最多可以申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二)企业在申报换证材料之前,没有建设部加密锁的要先向建设部购买加密锁,通过加密锁身份认证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未进行申报的企业,纸面资料不予接受。详情请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加密锁咨询电话010-58933447 58933575。
加密锁使用: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专业软件→插密码锁(安装驱动程序)→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表→上报
(三)个人在填写工程业绩证明时,自己填写,单位盖章确认即可。
(四)在复印《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要将除封面外的所有内容复印齐全,不得缺页。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不能模糊不清。
(五)在换证工作中有变更单位的个人,变更和换证工作一并进行,除提交换证材料外,还需提交变更注册的相应材料,材料内容见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管理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同时网上上报相应变更注册表格。
(六)所有换证工作,只接受以企业为单位的办理。
二Ο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6]25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规范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管理,我部定于今年5月开始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目的
换发注册证书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目的是:通过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进一步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据库管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动态监管,增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责任,促进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水平提高,为全面建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信用体系奠定基础。
二、换证范围与条件
(一)换证范围 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范围为: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换证条件 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满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的其他注册条件。
三、换证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www.cein.gov.cn),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换证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并将换证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换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换证申报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报送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三)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在受理换证申报材料后,应认真核对有关申请换证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符合换证条件,在换证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并在每批申请换证受理截止日后20天内,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部委托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接收申请换证申报材料和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初审意见)。
对申请换证的电子文档,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版进行受理、初审,形成《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初审意见汇总表》后上报。
(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收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申请换证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对申请换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五)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收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上报的申请换证审查意见后,将审查意见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完成换证审批手续。
(六)对准予换证的人员,由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负责收回《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统一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四、换证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换证申报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
(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六)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五、换证工作计划安排 此次换证工作按计划分三批进行,从2006年5月10日起,到2007年3月31日止。
(一) 第一批换证时间: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8月31日。申请人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发证日期在2002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加第一批换证。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二)第二批换证时间: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申请人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的,参加第二批换证。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
(三)第三批换证时间: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申请人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的,参加第三批换证。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换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换发注册证书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同时有效。自2007年4月1日起,《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作废。
(二)申请人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印章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执行。
(四)军队系统持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换证工作,由总后基建营房部按照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的职责受理换证申报材料,初审后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五)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文兴街一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88385640,88374172
传 真:010-683468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申请表
省级注册
管理机构
聘用单位
单
姓 名 0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二、封面中'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是指监理工程师注册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
三、'岗位证书编号'按本人持有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号填写。
四、'申请注册专业'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划分的十四个专业工程类别填写。
五、'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与申请注册相对应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
六、'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主要经历'栏中,应按时间前后不同分别填写。其中:'从事何种工作'应明确填写所从事的工程专业或工程管理工作。
七、'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栏中, '项目建设规模'按批准建设文件填写, '工作内容'应填写所承担的业务情况,工程业绩应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
八、'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和'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主要经历' 栏中,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九、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证件名称 □身份证 □军官证 □警官证
证 号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批准日期
颁发单位 发证日期
岗位证书编号 建( )监工字第 号 发证日期
聘用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企业类型
专业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 历
毕(肄、结)业 时 间 学 位
申请注册专业(1) 申请注册专业(2)
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主要经历
时 间 工 作 单 位 从事何种工作 备注
是否有过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本人对上述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印章: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工作内容 担任何职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聘 用 单 位 意 见 我单位已聘用 同志, 聘用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换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初审意见 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不同意申报换证。□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信息与监理工程师数据库信息不符;□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完整,或执业资格证书无效;□ 身份证件与注册要求条件不符;□ 劳动聘用合同与注册要求条件不符;□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 年龄超过65周岁;□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审查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经核查,申报材料与原件相符,符合换证申报条件,同意申报换证。审查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部注册审查意见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不符合注册条件,不同意换证。□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信息与监理工程师数据库信息不符;□ 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完整,或执业资格证书无效;□ 身份证件与注册要求条件不符;□ 劳动聘用合同与注册要求条件不符;□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 年龄超过65周岁;□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审查人(签名): 复审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同意换证。注册专业:1、 2、 注册证书编号: 注 册 号: 注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审查人(签名): 复审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执业印章)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初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聘 用 单 位 身份证件号 所学专业 注册专业1 注册专业2 岗位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初审意见
制表人: 负责人: 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