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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1 生效日期: 2006-11-2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6〕148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申请函》(所经营(2006)009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取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6)16号)。你单位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报告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确保核承压设备设计质量。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许可范围
  表一 稳压器的活动范围表
┌──────┬──────┬──────┬──────┬──────┬──────┐
│反应堆堆型、│设备名称  │核安全级别 │设计活动类别│设 计 活 动 │备  注  │
│功率    │      │      │      │范 围    │      │
├──────┼──────┼──────┼──────┼──────┼──────┤
│1000MWe压水 │稳压器   │1级     │初步设计和施│制定设备的技│外协项目: │
│堆     │      │      │工设计   │术规格书、绘│      │
├──────┤      │      │      │制设备的全套├──────┤
│核电厂   │      │      │      │设计图纸及有│抗震和抗辐照│
│      │      │      │      │关设计文件和│试验、电器元│
│      │      │      │      │验证文件  │件的环境实验│
└──────┴──────┴──────┴──────┴──────┴──────┘
  表二 压力容器、储罐和热交换器的活动范围表
┌──────┬──────┬──────┬──────┬──────┬──────┐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核安全级别 │设计活动类别│设 计 活 动 │备  注   │
│      │      │      │      │范 围    │      │
├──────┼──────┼──────┼──────┼──────┼──────┤
│压力容器、储│容积控制箱 │2级     │初步设计和施│制定设备的技│外协项目: │
│罐     │      │      │工设计   │术规格书、绘│      │
├──────┼──────┼──────┤      │制设备的全套├──────┤
│热交换器  │再生式热交换│2级     │      │施工设计图纸│抗震和抗照试│
│      │器     │      │      │及有关设计文│验     │
│      ├──────┼──────┤      │件和设计验证├──────┤
│      │密封水热交换│2级     │      │文件    │      │
│      │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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