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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第一次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05 生效日期: 2006-09-05
发布部门: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通信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根据《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开展第一次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报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申请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申报程序请查阅《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中的相关内容。
  2、申报时间:
  2006年9月1日-2006年9月21日
  3、在填写资格申请表时,请注意:
  (1)、表内“出生年月”栏,请用xxxx年xx月的格式填写,如1973年01月;
  (2)、表内“技术职称”栏,如申报人当前的职称未达到中级,但符合“学历职称等同年限”中的中级职称条件时,请填写本人的中级职称等同条件,如:大专毕业满7年、本科毕业满5年、取得硕士学位满3年、双学位满3年、取得博士学位等。请不要填写明显不符合要求条件的现任技术职称,以免造成误解。
  4、个人申请材料中,应附上反映申请人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工程的验收证书、工程投资证明材料或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
  5、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时间要求,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填入“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请汇总表”后,将“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请汇总表”(纸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个人申报材料(纸面文档、1人装订成1册)及时报送到省通信管理局建设管理处。
  6、申请表格附在《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也可在本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凡在我省取得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报项目工程师资格。
  联系人:刘 宁 、刘 波
  联系电话:0871-3554772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2006年9月5日 附件: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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