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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30 生效日期: 2006-08-30
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6]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事故预防工作成绩明显,今年1一8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1起、造成129人死亡、685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9.85%、17.83%、16.05%。但必须看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仍然薄弱,一些单位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加之后半年又是事故高发期,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省政府于8月22日召开了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座谈会,对全省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安排与部署,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座谈会精神,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下降,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防控体系。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2005年和今年1一8月份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事故总量仍然较大,死亡人数占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死亡人数的90%以上。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抓紧抓好,为构筑平安晋城、和谐晋城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形成健全有效的交通事故防控网络体系。今后的工作重点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向社会各个层面的基层延伸,尤其是在公路沿线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要尽快恢复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章立制,确定专职人员,保障经费,具体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化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资金投入。“三级机构、四级网络”体系,是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特色,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费列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市政府也将加大全市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以解决事故预防工作经费保障问题为突破口,彻底解决“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和预防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一)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道路营运车辆准入,落实营运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客运秩序;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把客运线路审批关,坚决调整或取消不具备营运条件的客运线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驾驶员特别是大型客车和货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资格审查,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要加强对机动车上户、检验管理,规范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特别是从事营运的客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要严格强制拆解报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物品的生产、运输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批,严格培训,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路面秩序管理,整治行车秩序。要加强路面执勤检查,加大巡逻密度,在高速、高等级公路的入口以及重点公路的要口、要点、要段强化对过往车辆特别是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严防漏查失管;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占道行驶、酒后驾车、超载超员、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货车、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做到见车必查;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依法实施卸载,对超员客运车辆一律采取扣车查纠、卸客转运;要加大乡村道路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协管员的重要作用,及时制止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行为;对于危险化学品和剧毒物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审批线路行驶,必要时可由警车进行护送出境。
  (三)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通过近几年对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我市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实践证明,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有效措施。今年公安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交警部门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明确整治部门,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按照“先易后难”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快整治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要在急弯、陡坡等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村庄、学校和交叉路口等地点增设限速标志,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完善以及残缺的,要及时调整、增加;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危险路段,要采取增设警示牌、增派人员、设置临时执勤点等措施,加大管控力度;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时,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不得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对于乡村道路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较差的情况,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投入,改善道路基础设施。
  在全力作好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排查事故高发的危险驾驶人群;要排查无牌、报废、拼装、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危险车辆;要排查交通安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多发的重点单位,并对排查出的人、车、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极力消除安全隐患。
  (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发展,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措施,统筹研究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客运线路,满足农村群众的出行需要。同时,要研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落实县乡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交安委和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队伍,延伸道路交通管理范围,扩大管理覆盖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五)全面推进“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活动引向深入,并且要结合“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把“进农村”置于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面,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径,使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时期、重点人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如交通事故多发的岁末年初、“五一”“十一”长假、交通出行频率较高的职业驾驶员等,并要注重宣传教育效果。同时,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教育课堂化。
  (六)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奖惩机制,严格考评考核制度,对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不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005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效显著,市政府进行了单列考核,单列奖励。今年市政府仍将对各级各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并形成制度。
  三、扎实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省政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晋城和构建和谐晋城创造更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中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使我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 施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体系和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主动抓,负总责;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经常听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治机制,结合“110、119、122,三台合一新机制,与“120”急救中心形成联动,建立出警、处警、救护一体化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订,定期演练,确保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及时有效;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对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和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个人,要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降低死亡人数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位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全力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社会化进程,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格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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