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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06 生效日期: 2006-07-06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6]4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晓华 副省长
  副组长:周立元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陈广君 省财政厅副厅长
      侯喜丰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庆联 省农垦局局长
      国长青 省监狱局政委
      刘焕鑫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守力 省人事厅副厅长
      蒋广辉 省编委办副主任
      周志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秦  省社保局局长
      韩明惠 省卫生厅副厅长
      葛洪源 省教育厅厅长助理
      李忠国 省农委副主任
      梅 冬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剑凯 省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由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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