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6]4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晓华 副省长
副组长:周立元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陈广君 省财政厅副厅长
侯喜丰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庆联 省农垦局局长
国长青 省监狱局政委
刘焕鑫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守力 省人事厅副厅长
蒋广辉 省编委办副主任
周志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秦 省社保局局长
韩明惠 省卫生厅副厅长
葛洪源 省教育厅厅长助理
李忠国 省农委副主任
梅 冬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剑凯 省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由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