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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强金库工作的几点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2-10-25 生效日期: 1972-10-25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72)财货字第258号
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分行,中央金库各省、市、自治区分金库:
  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在各级党的正确领导下,多年来,各级金库在国家预算执行中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级金库通过收纳和报解国家预算收入,保证了各级财政资金的调度和供应;通过反映国家预算收支执行的数字,为中央和各级党委了解财政收支情况,及时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近年来,由于我们对金库工作有所放松,以及各地金库人员的配备尚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因而有些金库在收纳预算收入和办理“中央金库限额支出”中,放松了对缴款凭证的审核,出现了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相互混淆、库款积压、收支数字不准、报表不及时等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金库工作,我部于今年七月在烟台召开了部分省、市、自治区金库工作座谈会,在九月的全国银行工作会议上又讨论了加强金库工作的问题。现在,根据两次会议大家讨论的意见,提出加强金库工作的几点意见如下,请研究执行:   一、狠抓路线教育,正确认识金库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银行代理国家金库,是党和国家赋于银行的重要任务。各级银行的领导,应把金库工作当作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金库人员要在批修整风运动中,提高路线觉悟,更好地发挥金库在国家预算中的执行作用、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
  二、加强金库领导,充实金库人员。中央金库条例规定,“金库主任由各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各级银行都应指定一名行长(主任)抓金库工作,要经常检查了解金库工作的情况,解决金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银行都应配备专职的金库人员、业务量大的还可以设立“专柜”办理金库业务。各级金库还应经常检查辅导所属金库工作,培训金库干部。
  三、严格执行金库制度。各级金库和财政部门都要认真执行财政部一九七一年第七次修订的“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金库必须坚持执行认真审查凭证,及时报解库款,定期报送报表,按时进行对账等制度,做到各项数字报表及时、完整、准确。
  四、认真审核分析预算收支报表。为了保证准确及时地反映中央预算收支情况,各分库收到各支库报送的中央预算收支电月报,应认真进行审核分析,如有疑问应及时查明。特别是中央经费限额支出的数字,应注意不要遗漏,不要与基本建设支出混淆,要与银行项目电报的“93中央金库限额支出”科目的数字核对。为便于分库分析掌握中央经费限额支出的情况,分库可向所辖行处索取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开户单位的名称以及款项科目归属等资料。
  五、加强协作,做好国家预算执行工作。金库工作是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金库应根据金库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国家预算的执行,及时向财政部门和上级金库报送金库报表和有关的数字资料。要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制定的“中央级经费限额拨款办法”的基本精神,认真做好“中央金库限额支出”的核算、报表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金库提供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认真处理和解决金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帮助金库同志熟悉有关的财政预算制度,共同做好国家预算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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