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政办函[2006]1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决定,从2006年9月份起分批抽调政府系统政务值班人员到省政府总值班室进行岗位轮训。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并按附件2要求报送轮训人员名单。省政府总值班室汇总后编制轮训计划,分批次通知相关地区及部门。 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1:关于组织政府系统政务值班人员岗位轮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提高政务值班业务水平,强化政务值班网络的上下联动、横向联系机制,省政府总值班室拟组织政府系统政务值班人员到省政府总值班室进行岗位轮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轮训工作目标
通过轮训,使政务值班工作人员了解熟悉省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职能、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逐步提高政府系统政务值班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增强政务值班人员的全局意识、联动意识,推动各地区(部门)政务值班工作。
二、轮训内容
(一)政务接洽工作及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工作制度及程序;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协调处置工作制度及程序;
(三)政府及部门印信管理制度及使用审批程序。
三、轮训对象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厅局政务值班工作人员。具体标准:
(一)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岁以下;
(二)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办事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轮训时间
2006年9月份开始,每人每期1个月。 附件2:政府系统政务值班人员轮训报名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1号楼214室)联系人:辛静、高长波,联系电话:0431-8904231、891744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