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村〔2006〕381号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
按照2006年年初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规划、建设部门及规划编制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及时做好规划成果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划成果汇总工作。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工作,既是各市工作完成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总体掌握各市村庄空间布局调整意见,部署下一步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工作的基础条件。因此,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导各县(市)按要求完善规划成果,及时组织规划成果审查和审批,保证规划成果及时汇总。
二、成果汇总要求。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应在完成各县市成果审查和审批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试行)》(冀建村[2006]17号)有关规划成果的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编制规划汇总说明,填写《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表》(见附件)。汇总内容主要包括现状村庄数量、人口规模及类型,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数量及名单,调整空间布局的村庄数量、类型及名单,村庄人口空间转移数量、去向,村庄建设用地整合情况等。
附件: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表(略)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