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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民宗局关于《三亚市2006年农村少数民族民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三亚市2006年农村少数民族民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地区民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三亚市2002—2006年扶贫开发规划》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历史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民房改造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加大民房改造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条件,为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2006至2007这两年是我市基本完成民房改造的攻坚期限,2008年后茅草房改造也将以群众自力更生的形式转变。
(二)、今年全市民房改造任务为1000户,各镇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民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以“2003年5月22日止全市农村少数民族茅草房居住普查登记户”为基数,认真制定本地区民房改造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把民房改造任务量化分配到各个村委会、自然村,力争完成今年民房改造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成立三亚市民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王诚安担任;副组长由黄春梅(市民宗局局长)、岳 进(市财政局局长)、林由俊(市审计局局长)、曾清泉(市规划局局长)、欧桂芳(市建设局局长)、宫建国(市农业局局长)、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等担任。市民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民房改造办公室(在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黄春梅兼任,其成员由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经济发展科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民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综合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各镇民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对基本备好建房材料,正在动工兴建和需要申请建房物资材料的建房农户的统计报表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现有茅草房居住户的建房情况,杜绝重报漏报现象。
2、市民房改造办公室要认真搞好建房农户物资材料供应的审批工作。审批程序是:农户备好建房材料后,由各镇民族助理员统计核实并填写“三亚市农村少数民族建房登记表”,经各镇分管民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签名,方可上报市民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3、市民房改造办公室可根据各镇的民房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不属于民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建房农户,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从市民房改造机动资金中予以补助。
(三)发动社会力量支持,抓好经济建设促进民房改造
1、各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从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民房改造工作。特别要发挥市直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包点单位的力量,争取包点单位从资金上支持建房群众。
2、各镇党委政府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农民经济收入渠道,不断积累建房资金,为民房改造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民房改造工作实行以农户自筹建房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针。坚持“先建先补,不建不补,”的原则。今年市政府给予每个建房户补助标准为5000元。补助款主要用于购买红砖、钢筋等建筑材料。对已自筹资金建好房子并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房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
(二)、将民房改造资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捆绑使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重要战略任务.对于整体改造,统一规划、设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优先落实建房资金,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把我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生机勃勃、环境优美、和谐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改造办公室要根据省、市民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的计划,严格民房改造资金管理审批程序,设立专款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五)、市民房改造办公室要积极配合省、市财政部门对民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证民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建房材料及时发放到位,真正落实到建房农户上。对挪用、挤占或变相使用民房改造资金或占用建房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要成立相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具体负责本镇的民房改造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民房改造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各镇民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民房改造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增强建房创新意识,积极参加民房改造。
(三)、市直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包点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群众解决建房中存在的问题激发群众的建房意识的积极性,使群众意识到从“要我建房”转变到“我要建房”的过程。
市民宗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