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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五一”放假时间安排及调整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8 生效日期: 2006-04-2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五一”调休放假时间及调整夏季办公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5月1日、5月2日、5月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 (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上班。
  夏季办公时间:从5月1日起到11月1日,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 特此通知 200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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