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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瑞典斯德哥尔摩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3 生效日期: 2004-11-23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4〕2303号

九洲文化传播中心:
  你中心九文字[2004]4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中心邀请瑞典斯德哥尔摩交响乐团一行100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到上海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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