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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歌手张镐哲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4 生效日期: 2005-01-14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5〕58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4]21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演出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张镐哲,于2005年1月29日到福建福州参加“蓝色畅享·全球通至2005年群星演唱会”的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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