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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国家大马戏团到沈阳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3 生效日期: 2006-03-23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6〕453号

辽宁省文化厅:
  你厅辽文外发[2006]3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省演出公司与沈阳世界园艺博览经营有限公司共同邀请俄罗斯国家大马戏团一行56人,携狗17只、老虎18只、马7匹,于2006年4月至10月到辽宁沈阳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认真核验演出场所安全合格证明。
此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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