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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县郭天公路郭家至正坝段正式收费年限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7 生效日期: 2006-07-27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6]153号
市交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确定郭天公路郭家至正坝段收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6)2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开县县道郭天公路郭家至正坝段,起于郭家与渝巫公路交汇处向正坝方向进380米处,止于正坝镇桥头,全长25.7267公里。2002年,市政府以渝府(2002)40号文件批准该项目设置长远收费站,实行试收费。2005年11月,该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经研究,同意郭天公路郭家至正坝段的收费年限为20年,即从200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试收费期所批复的标准。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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