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价[2006]5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委),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
今年我市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旱灾给我市工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给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精神及市政府的有关批示,在抗旱救灾期间,对全国其他省市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入重庆市场的车辆,在全市范围内一律免收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内的路桥通行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及我市“绿色通道”的相关规定,全面保证其畅通。
2、为了减轻我市人民群众在旱灾期间的生活负担,平抑市场价格,支持蔬菜、生猪等鲜活农副产品的调运和供应,在 9月1日至30日期间,对全国其他省市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入重庆市场的车辆,在全市范围内一律免收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内的路桥通行费,操作程序按照我市“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执行。从10月1日以后,恢复我市“绿色通道”的执行范围及相关规定。
3、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接到通知后,应抓紧收费人员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就地及时、合理的原则处理,确保此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