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政农发[2003]65号
市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目前,本市饲料业发展很快,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数量较多,由于部分企业名称、法人、地址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给我市饲料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困难。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档案,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市农委将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新备案登记,换发新的登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备案登记的范围和时间
1、范围:凡本市生产和经营浓缩料、配合料及饲料原料的企业,全部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2、时间:2003年8月1日至31日。
二、备案登记地点
为方便企业备案登记,市农委养殖业管理处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北京市安定门外北苑北京市饲料监察所4楼统一为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联 系 人:张志清、林宏超,联系电话:84922777。
三、备案登记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请企业认真填报“北京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表格可由企业自行打印,也可以从市农委网站下载(网址:www.bjnw.gov.cn)。表格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软盘一份(采用excel格式)。
2、企业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企业质量标准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旧的生产经营登记证。
3、企业名称、法人变更的,需携带新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地址变更的,还需携带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北京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略)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