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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支持申办奥运会活动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6-05 生效日期: 1992-06-05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现将《关于高等学校支持申办奥运会活动的意见》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高等学校支持申办奥运会工作,使这项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与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结合起来,与改善校园环境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承办2000年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目前,高等学校正在积极开展支持申办奥运的活动。为使此活动更有实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教育系统广泛宣传申办奥运会的政治意义、教育意义和社会效益,利用高等学校的优势开展奥运知识竞赛和咨询活动。

  二、在高等学校,积极开展“迎大运、支持申办奥运”的体育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强调参与意识,把申办奥运和落实两个《条例》、贯彻《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体育能力,使全体学生终生受益。

  三、开展美化绿化校园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奥运精神做好高校的各项工作。

  四、改革运动训练工作,加强金牌意识,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使高校运动队成为我国实现奥运战略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当前支持申办奥运会的活动以办实事为主,一般不提倡搞签名、骑自行车长途旅行宣传、义演、捐资这一类的活动,不要给申办工作造成压力和误解,要扎扎实实作好高等学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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