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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当代艺术展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8 生效日期: 2006-09-2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6〕190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06]11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上海国际文化传播协会,于2007年9月5日至9日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当代艺术展。同意邀请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法国、德国、意大利、美国等国家,共70件海外作品参展。
  请举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展览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安全顺利举办。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总结报我部备案。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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