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建安质监[2006]第107号
各外省市、中央各部驻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市建工、城建集团及有关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审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执法监管,二○○六年二季度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建材监督系统在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全系统共签发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整改单1064份,安全质量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216份,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停工指令书26份,对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责任单位共实施处罚210次,罚款350.55万元。现将二○○六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等不良记录名单予以全市公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