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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14 生效日期: 2006-08-14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流通[2006]553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343号),具体内容请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查询)。通知确定了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目录、定点生产企业条件要求,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定点生产的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生产和销售。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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