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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表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12 生效日期: 2005-05-12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建发[2005]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1年以来, 各地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和商务部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目前,各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商业网点规划已基本制定完成,地级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对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和结构,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繁荣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彰显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的成绩,进一步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商务部决定对在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10个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学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商务部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要求,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商务部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北京市商务局
  二、石家庄市商务局
  三、上海经济委员会
  四、合肥市商务局
  五、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六、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
  七、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八、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九、南宁市商务局
  十、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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