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办法监函(200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部正在组织制、修订《粮食卫生标准》、《食糖卫生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植物油料卫生标准》。现将该4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发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02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联系人:段冬梅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792386 传真:68792387
电子邮件:fajian@moh.Gov.Cn 附件:
1、粮食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糖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植物油料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