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北京市旅游企业冬季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8 生效日期: 2005-11-08
发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星级饭店、各旅游景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北京市2005至2006年度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市旅游企业火灾向零进军的目标,确保全市旅游企业冬季消防安全,创建优良安全的旅游环境,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冬季消防工作。
  一、冬季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法规为依据,通过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基础工作,确保冬季消防安全,为首都旅游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抓好冬季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认真执行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致全市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等文件精神,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严密部署,广泛动员,深入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三、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
  市旅游局将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方案部署,会同市消防局联合对部分单位的冬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各单位内部的冬季消防安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是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设施是否落实;三是消防设施是否维修保养,防冻措施是否落实;四是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现存隐患是否予以解决,确无条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五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六是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并组织进行演练。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全国第15个“119”消防宣传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不断强化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工作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一定要汲取凯迪克大酒店和京民大厦火灾的教训,进一步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工作。

2005年11月8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